大意:据图片报,于帕梅卡诺在与拜仁的续约谈判中,希望新合同“第一年就生效”的解约金条款;拜仁方面不接受这一点。
可能原因与博弈点
- 拜仁惯例:总体不愿在主力身上设置解约金,尤其不愿太早生效,担心失去议价主动权。
- 风险控制:第一年可被触发等于短期内就可能被挖走,俱乐部规划受影响。
- 于帕诉求:通过解约金锁定可预期的转会出口与薪资上限博弈筹码。
潜在妥协路径
- 延后生效:解约金从第2/3年起才启动,或设逐年递减/递增结构。
- 高额且受限:金额较高,并附“仅限海外/特定联赛”或仅在无欧冠时可触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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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交换条件:更长年限或更高固定薪资,换更苛刻的触发条件。
- 谈判搁置:若分歧大,可能延后续约评估,视赛季走势再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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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响
- 短期对中卫轮换和引援规划有不确定性;长期取决于是否达成“延后生效”的折中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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